江西省林业局湿地办组织开展湿地保护专项督查
为切实加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各地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举一反三开展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湿地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省林业局湿地办于2019年4月15日至19日组织两个督查小组,分赴抚州市临川区,宜春市袁州区、丰城市、樟树市,萍乡市上栗区、芦溪县,新余市渝水区,九江市濂溪区、都昌县,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以及鹰潭市月湖区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湿地保护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主要针对去年12月以来各地开展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湿地问题自查情况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反馈以及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问题等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成效等情况。督查组利用3S技术手段对相关县(市、区)的湿地斑块进行抽查,对地方自查过程中可能遗漏的疑似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湿地问题,通过实地核查的方式逐一进行复核,准确掌握占用破坏湿地的主体、时间以及面积等信息,为今后更好地开展问题整改,基本解决湿地保护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全省湿地面积零净损失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省林业局湿地办将继续针对湿地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列入整改任务清单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式管理,督促、指导各地限期完成整改任务,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为我省湿地保护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